人物简介
何勤华,l955年3月生,上海市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曾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1999-2015年),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曾两次留学日本东京大学。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专家特殊津贴。先后获“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杰出留学回国人员”等称号。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史、法学史、外国法和比较法。出版《英国法律发达史》《外国法制史》《法律文明的起源》《中华法系》《大陆法系》《20世纪日本法学》《律学考》《西方法学史》《中国法学史》(三卷本)等120余部著作,在法学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其最新作品《法典化的早期史》(点击查看)在《东方法学》2021年第6期刊发,广受好评。
肩负使命感与责任感的北大法律系77级
何勤华本科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77级,在这里奠定了自己的法学基础,培养了对法史学研究的兴趣,并以此为起点开启了其法史人生。当时,经历了十年浩劫的北大法律系,规模很小,师资力量偏弱。尽管如此,法律系还是配备了最强的教师阵容,譬如法理学有孙国华、沈宗灵、罗玉中,中国法制史有肖永清、蒲坚,中国法律思想史有张国华、饶鑫贤,外国法制史有由嵘,宪法有萧蔚云、龚祥瑞、魏定人,民法有李志敏、朱启超、王德意,刑法有甘雨沛、杨敦先、张文、刘守芬,国际法有魏敏、罗祥文,等等。作为恢复高考后招收的第一批法科生,何勤华与同样怀揣梦想与憧憬的77级同学们相聚在未名湖畔,站在法治待兴的中国大地上,全情燃烧着自己的青春岁月。他们无比珍惜来之不易的求学机会,心怀为国、为民、为社会献身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始终不敢稍有懈怠,持续在学术研究道路上艰苦奋进。
百余年来,北京大学以其精神魅力感召了一代又一代优秀学子走在时代的前沿,肩负起民族复兴的重任。北大法律系77级亦培养了一大批共和国的栋梁,有法学界的泰斗,有睿智的立法者,也有严明的执法者,有声誉显赫的企业领导人,也有经验老道、判断精准的优秀律师,他们都为新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学科发展作出了举足轻重的贡献,共同创造了“法律界黄埔一期”的传奇辉煌。
何勤华作为法律系77级光荣的一分子,同样深受北大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精神的感召影响,坐得“冷板凳”,守住“象牙塔”,在法学历史的尘埃中坚持探寻思想的光芒;北大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术品格也渗透于何勤华的一生,使他始终尊重知识、崇尚真理、勤奋治学、砥砺前行,在治学、治校、育人等各方面以实际行动践行并传承着北大学子的精神。用何勤华自己的话来说:“北大法律系77级,作为中国改革开放、恢复高考制度、开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的象征性符号,它将永远保留在我们每个同学的心中,直至生命的终结。正是因为有幸加入了这个光荣的集体,使我在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一路走了下来。”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亲历者与践行者
从1977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之后1984年在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毕业选择留校任教至今,何勤华一直在坚持研修法律史和法学史,并曾两次赴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进修日本法制史。何勤华坚持在教坛辛勤耕耘,先后为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讲授《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学史》《中国法学史》《外国民商法导论》《欧洲中世纪法律史》等多门课程。在此期间,何勤华作为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接任林榕年教授担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职务;获评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并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荣获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级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先后获得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等奖项。
作为外国法制史学科的传承者与开拓者,何勤华勤恳敬业,硕果累累,在他研究的法史学领域获得了诸多瞩目的成果。何勤华主持了《法律文明史》《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中华法系与中华法律文化问题研究》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填补了我国在法律文明史等研究领域的空白;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权威期刊先后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了《中国法学史》(三卷本)《西方法学史》《中国法学史纲》《法律文化史谭》等著作,翻译出版了《法律篇》《战争与和平法》《世界法系概览》(上下册)以及《世界上伟大的法学家》等,主编了《西方法学名著精粹》《西方法学家列传》《民国法学论文精粹》以及“法律发达史系列丛书”“西方法制史系列丛书”等。这些均为法学界不可多得的学术作品,其中多部编著或教材在海外出版发行。此外,何勤华还主持编写了《中国法学家访谈录》(十卷本)和《中华法学家访谈录》等书,全面勾画了当代法学学者的人生历程和时代风貌,为后世法学学人留下了弥足珍贵的口述史材料。
何勤华所取得的这些学术成就获得了学界的高度认可,因而也收获了外界这样的赞誉:“一位学人,在上海的繁华之地,在苏州河岸华东政法大学的清修之所,苦心孤诣,把法学大科目中原本不受重视的法史学做成今日显学,千般辛苦,万分不易”。如今,何勤华在法治道路上不懈求索已逾40个春秋。作为高考恢复后的第一届法科生,他对新中国法治建设有着特殊的使命感,也成为了改革开放40多年来法制史上每一个重大事件的亲历者、见证人,甚至是某种程度上的参与者,责任更加重大。40余年来,何勤华向我们展现的不仅是一个学者对于法史学科的满腔热情,更是自己投身于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悔决心与坚持不懈。
法学教育东方明珠的工程师与建设者
自1984年研究生毕业留校后,何勤华先后任华东政法学院科研处长、《法学》杂志主编、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华东政法学院院长。2007年6月,华东政法学院正式更名华东政法大学后,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在执掌华东政法大学帅印的16年间,何勤华带领华政逐步从学院升级到大学、从长宁校区扩展到松江校区,成为华政重启辉煌篇章的起点。
松江校区的建设带给华政人新的机遇。在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和上海市教委、松江区党政领导的支持下,在华政党政领导班子、众多热心的老师和建设者的共同努力下,何勤华主持确定了华政松江校区建设的宏伟蓝图,并率领华政人在这片土地上建立起一座与长宁校区遥相呼应的、美轮美奂的新校园。值得一提的是,何勤华当年受命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亲自为各个教学楼取名。进入松江校区大门后,可以看到校园的精华:左边是“明德楼”,右边是“明镜楼”,中间是有着尖顶钟塔的“明珠楼”,再往里便是主体建筑“明法楼”。以“明”字打头,是因为“明”字在汉语中有向上、公正、美好的含义,与法的目的相通,与法的精神相通,与法的使命相通,与法的发展相通。这呼应了“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华政校训,寄托了何勤华对华政学子能够拥有国际眼光、开放思想、包容胸襟的殷切希望,也寄寓了他自己崇高的法治信仰。此外,松江校区里还树立了孟德斯鸠、柏拉图、卢梭、沈家本等思想家雕塑,这些都给华政松江校园增添风采、注入灵气,使得整个校园充满了高雅的人文气息。
从韬奋楼到明珠楼,从苏州河到沈泾塘,何勤华是这座法学教育东方明珠当之无愧的工程师与建设者。2015年7月起,何勤华不再担任校长,专事法律史、法学史和比较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作为华政的前校长,何勤华仍然受到老师员工的信任,为华政的院校建设与人才培养继续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作为华政的教授,何勤华和蔼宽容,朴素平实,不仅授业解惑,更是明德传道的“人师”,继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和输送优秀的人才;作为法治建设的见证者和践行者,何勤华则把更多精力放在学术研究和普法讲座工作上,时刻关心国家法治建设和发展,宣传法治的必要性、重要性、可行性,以及实现中华民族法治梦的意义,为法治的进程积极作出个人的贡献。这也是何勤华当初选择法学这条道路一直秉持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