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农民工夫妻欠薪案
李勇
案件经过:张某和妻子(都是当爷爷、奶奶的人了,还出来打工)从河南漯河来到新疆石河子建筑工地打工。由于建筑公司老板欠薪,夫妇二人来到石河子市兵团第八师政府大楼对门的劳动监察支队投诉,要求老板给付薪水5000余元。
介入结果:志愿者帮助填表,石河子第八师劳动监察支队立案。老板先打条子,后付款。薪金给付虽然不及时,但最终还是给了。
后续:张某夫妻二人离开石河子后,去了塔城地区额敏县打工,结果又没有拿到工钱。通过电话联系法援志愿者。志愿者在手机上为他们在线反映了欠薪问题。最终,由于老板并没有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市场主体,故此,额敏县劳动监察大队无法介入,建议到法院进行诉讼。
分析: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制定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旨在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但是,任何法律法规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问题,只能推进问题解决的进度。张某的工钱被拖欠,甚至劳动监察部门也无法解决部分欠薪问题,就是法律法规的“有限性”。